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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财产上如何体现夫妻平等?

2015-07-01 17:12:09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794
       【热线疑问】
        钱龙和李丽结婚两年了,钱龙每个月发的工资都被李丽全部“没收”,仅留下五百元作为零花钱。为此,钱龙很是苦恼,在北京五百元的零花钱根本不够,而每次和李丽额外要钱的时候都得先吵一架才能拿到钱。难道结婚后就真的没有财产支出的自由了吗?婚后在财产上如何体现夫妻平等?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法律问题。结婚后男女双方都有财产支出的自由。
        所谓夫妻财产权,主要指的是夫妻对夫妻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涉及到夫妻各自的、共同的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它主要包括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权利和义务。
        财产是个人能否独立的重要的物质基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结婚之后,除了法律规定只属于夫或妻单方所有的财产,以及双方事先约定所有权的那部分财产以外,其他的所有财产都归夫妻双方共有。夫妻双方将来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必须平等分配;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死亡,另一方有依法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完全平等的处理权;处置大额财产,必须要经过双方协商。
        本案中,李丽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男女双方都有财产支出的自由,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1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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