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将共同财产出借给另一方做生意,离婚的时候,对该笔借款的纠纷,如何解决?

2015-07-03 15:39:31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585
       【热线疑问】
        宫某和余某二人系夫妻,两人原本都是某国有工厂的职工,可工厂近年来不景气,虽然二人都还没有沦落到下岗的地步,但长此以往,肯定没什么前途。于是二人决定一人留在工厂继续上班,一人辞职下海经商。于是双方商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0万元,借给丈夫宫某,用于个人经商。后来宫某和余某二人感情破裂,起诉至法院离婚,对于当初做生意的借款,双方起了纠纷,余某要求宫某返还当初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
       【律师解答】
        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切都还好说,一旦某一天闹起了离婚,成了陌路之人,双方之间任何的利益纠葛,都可能成为离婚诉讼中的争议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之前,对这种夫妻在婚内产生的借款,一直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给这种争议提供了明确的解决方法。本案中,因为这20万的夫妻之间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的时候,20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宫某应当向余某返还其中的1O万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16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近更新
女子假冒“亡姐”登记结婚,法院判处婚姻无
表兄妹18年夫妻生活,法院判处无效
夫妻离婚为分财产上法庭
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 离婚时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离异女为出国找老外假结婚反被骗
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原配
离婚案例分析
女子诉请前夫按离婚协议偿还卡债获支持
不履行分期给付抚养费义务,权利人能否申请全
子女在世并有赡养能力,能否要求由自己抚养
孙子女赡养了祖父母,能否免除对父母的赡养
父母再婚后,子女应否承担赡养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协议的,如何处理?
祖父母自愿抚养孙子女的,能否要求父母给
祖父母是否有抚养孙子女的法律义务?

点击排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七条)
孤寡老人谁来管?
夫妻中一方借款,但在执行中发现全部财产均
母亲能否作为原告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再婚时已成年的继子女能否结婚?
离婚了,怎么分配婚前按揭房产?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
患有先天性痴呆的人能否登记结婚?
女子借187万离婚逃债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被监护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争取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
入赘女婿要改姓吗?
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原配
父母再婚时已成年的继子女能否结婚?
非法同居期间,一方已经提供必要证据,主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