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乡镇司法所用民事决定意见书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无法律依据

2011-07-08 17:41:02 来源:成都婚姻律师网 浏览:3751
内容提要:内容提要:(因常在外办案,如需到所上面谈,请先打18980930385预约,非四川地区案件请咨询本省律师)漆红秀律师—全成都最值得信赖的婚姻纠纷律师

关键词

乡镇司法所 民事决定意见书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乡镇司法所能否用民事处理决定意见书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问题:最近,我们在巡回办案时发现,我县某镇司法所用民事处理决定意见书解除当地的非法同居关系纠纷。

    请问,镇司法所对此纠纷出具的民事处理决定意见书合法吗?依法应如何处理?请解答。

    《人民司法》研究组认为: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决定,司法所是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透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司法所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工作的重点是,代表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的纠纷或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疑难纠纷。因此,本案中,司法所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已经超越了其职权范围。即使已经受理,也应坚持调解为主和依法处理的原则,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就相关问题可以另行起诉,而不能采用强制压服手段,干涉、妨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本案中,司法所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出具民事处理决定意见书,要求当事人不服决定的必须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过此期限,决定书产生法律效力。这明显妨碍干涉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无效的。因此,我们认为,镇司法所对此纠纷出具的民事处理决定意见书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认可其效力。

最近更新
重婚罪的理解与认定
常见离婚误区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不因复婚而丧
离婚了子女谁来抚养?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五个
妻子“捉奸”拍照举证,合法吗?
离婚有哪些利弊?
赡养义务有哪些及不履行赡养义务后果是什么
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
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宜以显失公平为由支持一方请求撤销登记离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
对离婚案件中的探望权是否应一并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妻子单方终止妊娠是否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

点击排行
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离婚案件中的探望权是否应一并作出判决
离婚有哪些利弊?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
赡养义务有哪些及不履行赡养义务后果是什么
解除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
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乡镇司法所用民事决定意见书解除非法同居关
妻子“捉奸”拍照举证,合法吗?
妻子单方终止妊娠是否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
离婚了子女谁来抚养?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五个
重婚罪的理解与认定
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不因复婚而丧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