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离婚有哪些利弊?

2015-02-26 11:52:11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4067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有以下好处:
        第一,可以结束纷争,创建新生活。双方在纷争、痛苦中生活,活得别扭,不开心,不幸福。离婚,就会切除生活中这块隐隐作痛的肿瘤。
        第二,可以摆脱痛苦,以便集中精力学习、工作、创业。夫妻感情破裂以后,就产生了没完没了的纷争,出现说不清道不明的是非恩怨。离婚,使一切都成为过去。
        第三,经过一次离婚,受到一次挫折,也就增加了一些经验,从而会使自己更成熟,有利于处理好再婚的婚姻关系。
        离婚的利弊相比,在大多数情况下,弊要远远大于利。其弊端具体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第一,子女受害最深,孩子是夫妻离婚的牺牲品。
        我们常常看到这种现象:许多人活着,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孩子入托、上学,当父母的不辞劳苦地去接送。父母为孩子攒钱,把一生的一切积蓄毫不吝啬地全部花到孩子身上,供其读书,为其结婚买房子,不管花多少,在所不惜。一旦父母离婚,支撑孩子的柱子断了,孩子的地位、待遇、享受、接受家庭的教育等,立刻发生彻底变化。
尽管离婚的父母仍然会疼爱自己的孩子,甚至孩子还会得到继父或者继母的疼爱,但谁也否认不了,父母离婚给孩子精神上的打击是巨大的。这些孩子普遍有一种被抛弃感。人们不难发现,父母离婚后的子女,违法犯罪被送入监狱的、离家出走的、流落社会的,要比正常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多得多。所以有些人本想离婚,但为了孩子,他们在忍耐中度日,在枯燥乏味的婚姻中生活,这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夫妻离婚,其父母受到的打击最大,会给双方的父母带来无限的忧虑与牵挂。许多年轻人认为,夫妻关系处不好就离婚,另建家庭。可是许多中老年人不这样看问题。他们中的许多人都认为离婚不光彩。有的人子女离婚已经一二年了,他们对外仍然保密。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子女如果当官了、发财了、事业有成了,他们还要保密吗?显然不会。夫妻离婚,双方的父母都会为自己子女在生活上、下步婚姻的处理上增添无限忧愁,有的甚至忧虑成疾。
        第三,容易引发不好的舆论。
        我们身边的人,有许多愿意关心他人私生活,你不让他关心他也要关心。他们总是在背后嘀嘀咕咕。许多人确信:“离婚没好人,好人不离婚”、“寡妇门前是非多,不用划拉够一车”、“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蛮人乱争讲”……这里哪有什么是非曲直,况且,谁来评判谁是谁非?夫妻之间只要有矛盾、有纠纷,一些人就会说,“两人没一个好货!”离婚后,谁敢保证再婚一定会白头偕老!再婚后如果再离三次两次的,你就是浑身是理,也无法向公众议论讲清其中的原委。
        第四,很难保证再婚一定会百分之百地成功。
        离婚以后,下步的生活怎么安排就会摆在面前。如果终身不娶不嫁,生活中是否会遇到困难?年老了完全依靠子女照顾,会不会给子女增添麻烦?没有子女的怎么办?如果再婚,一定会百分之百地成功吗?再婚,婚姻状况相当复杂,各种关系不易处理好。如与继子女的关系,与前配偶在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关系,还有再婚配偶与其前配偶的关系,等等。俗话说,“再婚配再婚,一张床上两条心”。如不行,再离婚,再结婚……这些问题也是很难处理的。
        第五,离婚,树立了一个知道内情的敌对面。
        经商的,离婚后,对方可以把你的全部商业秘密泄露出去。当官的,如有见不得人的丑事,对方绝对不会为你保密,还有可能把你送进监狱,等等。在生活中树立了一个敌对面,确实很麻烦。
        第六,离婚、再婚,必然会牵涉一些精力,影响工作、学习、经营、创业,有的甚至还会给生活的情趣带来不快。
        总之,把离婚的利弊比较一下,在一般情况下,弊要大于利。当然,也有些时候,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再在一起生活,不仅严重影响工作,还有可能酿成凶杀案件,如果是这样,那就只好离婚。
        离婚是不幸的。人在恋爱、结婚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它,并且应当努力避免它的光临。

最近更新
重婚罪的理解与认定
常见离婚误区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不因复婚而丧
离婚了子女谁来抚养?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五个
妻子“捉奸”拍照举证,合法吗?
离婚有哪些利弊?
赡养义务有哪些及不履行赡养义务后果是什么
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
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宜以显失公平为由支持一方请求撤销登记离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
对离婚案件中的探望权是否应一并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妻子单方终止妊娠是否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

点击排行
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离婚案件中的探望权是否应一并作出判决
离婚有哪些利弊?
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
赡养义务有哪些及不履行赡养义务后果是什么
解除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
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乡镇司法所用民事决定意见书解除非法同居关
妻子“捉奸”拍照举证,合法吗?
妻子单方终止妊娠是否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
离婚了子女谁来抚养?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五个
重婚罪的理解与认定
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他人能否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