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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有哪些?2015-05-28 15:21:21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752次
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它们二者有以下根本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公德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制订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而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遗赠扶养协议中,遗赠人用死后留下的一定数量的财产,来换取扶养人对他的生养死葬;反之,扶养人以对遗赠人尽生养死葬义务,作为取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条件。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尽扶养义务为条件。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使遗赠人可以在遗赠中附加某种义务,但都不能是财产上的给付义务。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中的遗赠部分,虽然也属于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到遗赠人死亡时才能将遗赠财产交给扶养人,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内容,则在协议达成并生效后,就应开始执行,即扶养人要对遗赠人尽“生养”的义务,因而它属于生前生效行为与死后生效行为结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等到遗赠人死亡时,才能将遗赠的财产由遗嘱执行人转与受遗赠人。 (5)遗赠扶养协议的目的比较复杂,从遗赠人方面说,他的目的是以遗赠一定财产给扶养人作为条件,取得扶养人对其尽生养死葬义务的权利;从扶养人方面说,他以对遗赠人尽生养死葬义务为条件,取得遗赠人遗赠给他的财产的权利。遗赠的目的是单一的,即遗赠人处分自己死后遗留的财产,使这些财产能够转移给他最希望得到该项财产的人。 (6)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无需在遗嘱人死亡后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即可直接依协议取得遗产。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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