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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有什么情形?

2017-07-24 10:18:37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146

 一、非法同居的概念:

  非法同居,即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严重的行为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二、非法同居的情形:

  1、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非法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构成了重婚同居。这种行为是会构成犯罪的,即重婚罪。

  4、如果在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和另外的一个异性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若超过的两个,则构成多重同居。

  三、关于非法同居的相关法律规定: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四、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区别: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并没有一定要以夫妻的名义生活,而且也不能视为结婚。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关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4、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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