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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怎么处理?2016-03-07 11:33:39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264次
内容提要:同单位的赵力和郝媛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公房里,由赵力承租,每月仅向单位支付400元的房租。赵力在和郝媛婚后的第十二个年头,因为有了“外遇”,和郝媛协议离婚。两人在其他财产的分配上都没有出现异议,但在对所承租的公房的处理问题上产生了纠纷,两人都想继续承租,那如何处理较为妥当呢
【案例】 同单位的赵力和郝媛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公房里,由赵力承租,每月仅向单位支付400元的房租。赵力在和郝媛婚后的第十二个年头,因为有了“外遇”,和郝媛协议离婚。两人在其他财产的分配上都没有出现异议,但在对所承租的公房的处理问题上产生了纠纷,两人都想继续承租,那如何处理较为妥当呢? 【律师解答】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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