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就没效力吗?
2018-11-12 08:58:16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302次
案例:小夏家里是经商的,是当地比较有钱的大户人家,与女友美美经过了五年的爱情长跑终于修成正果。但是在结婚登记前,小夏父母担心美美以后觊觎自己给儿子留下的血汗钱,要求双方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为了婚礼顺利进行美美心不甘情不愿地签了字,但是好景不长小夏出轨了,美美为了让自己离婚时可以分配更多财产,则主张当初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因为没公证所以是无效的;而小夏一方则觉得这婚前财产协议明明是双方白纸黑字自愿签字的,理应有效。那么婚前财产协议是不是必须公证呢?不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难道就失去其效力吗? 自己所有、共同所有、部分所有的婚前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只要双方是出于真实自愿的前提对以书面形式对财产进行约定的,那么则该约定与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自愿真实地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并最终签字确认,其中无论该份财产协议的内容是不是对一方不公平或者不合理,该份婚前财产协议也是成立的。这也表明,婚前财产协议无需经过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婚前财产协议自成立时即生效。换句话说,公证并不是婚前财产协议成立并生效的必要条件,而是充分条件,即原本婚前财产协议是在夫妻双方间是有效的,但是不一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因此经过公证后的婚前财产协议则是全面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并不代表没有效力。 财产纠纷是影响夫妻双方感情的重大隐患,因此需要双方坐下来冷静地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以及所承担的债务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协议即便是不公证,还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公证并不是婚前财产协议有效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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